自今年3月商務部公告對原產于歐盟、日本、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銹鋼鋼坯和不銹鋼熱軋板/卷反傾銷調查初步裁定后,緊接著3月底商務部召開了不銹鋼鋼坯和不銹鋼熱軋板/卷反傾銷案聽證會聽取各參會企業的觀點和訴求,按照當時預估可能在今年7月份會出終裁結果。
上月,據商務部消息,包括株式會社POSCO、印尼青山不銹鋼有限公司、印尼廣青鎳業有限公司、日本冶金工業株式會社、奧特昆普及奧鋼聯等向商務部提交了價格承諾建議稿/協議,其他涉案企業此間還提出了排除申請或澄清請求。雖然相關文件需要前往商務部政務大廳進行查閱,不過從公布的清單目錄來看,相關涉案企業事實上業已在積極應對。
相關人士表示,反傾銷初裁結果已出,不可能因為涉案企業提出價格承諾就因此終止。
從商務部查詢以往對其他傾銷商品的調查最終裁定中可以看出,在對傾銷商品進行調查期間相關涉案企業如果在提出價格承諾且調查機關認定相關價格承諾可被接受,根據《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在價格承諾執行期間,提出價格承諾的企業的被調查產品以不低于承諾價格向中國出口的,不征收反傾銷稅;如出現違反價格承諾或其他終止價格承諾的情況,則按照終裁裁定的反傾銷稅稅率征收反傾銷稅。
此外,相關條例還指出價格承諾的提出與反傾銷調查包括最終裁決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即無論價格承諾是否被接受,傾銷和損害的調查是否需要進行還需要調查機關或設定其他前置條件決定,因此此次不銹鋼反傾銷調查應當還是會出一個結果。
相關不銹鋼企業表示,在反傾銷調查前業已備有部分進口庫存,暫時受調查影響不大,且繳納保證金的依舊可以進口。
價格承諾是通過簽定協議避免征收反傾銷稅的一種方式,目前來看,相關涉案企業提出價格承諾已然是一種積極的態度,此外各家提出的價格承諾能否被調查機關接受更是最為核心的關鍵。
編輯:不銹鋼買賣網小陳 |